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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道规划兰线审批 输出PDF 打印 E-mail

一、申请条件

本行政区域内(除市管河道)规划河道兰线划示

二、审批依据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

《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》

三、申报材料

1、申请表(一式二份)

2、项目立项报告或批准文件

3、地形图(最少2套)

四、审批流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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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办事时限

3个工作日

六、联系电话

69989794区办证中心水务局窗口

39989395区水务局规划建设科

备注:河道兰线补划项目,申请单位应提供原稿。

最近更新 ( 2007-08-20 )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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